舞蹈 與 音樂

舞蹈和音樂有極密切的關係,因二者包含許多相同的因素。二者皆需了解其時間、動力、性質和形式等因素。舞蹈將這些因素作為其動作的基礎,而音樂則是應用這些於聲音上。因此初學者應從韻律的基礎上去學習和體驗動作。對於重音、拍子、樂曲、速度及分節等簡單的韻律模式,能做精確反應的知覺,使動作能對各種節奏形態發展出正確的反應,在韻律的練習過程中,可嘗試以各種方法,來改變節奏的韻律形式,使之更富有刺激性。

韻律形態的練習

先放一段音樂,用手拍出基本拍子與強弱的力度。

或 以動作來回應。

【範例】:

每小節有四拍,以四分音符為一拍。1∼4拍:走步,以右足起始,向前走四步,變化成:快走二步、慢一步,再快走二步,慢一步。

重音與力度反應的練習

用大聲拍掌表示重音,小聲拍掌表示弱音。也可用各種動作來表現重音與弱音的差別。

【範例】:

1∼3拍:第1拍把重心降低向前走一步,2、3拍把重心提高踮著腳走二步。也可變化成重拍時才移動位置,弱拍時原地輕踏步。以上動作重複進行時,可改變方向、水平等方式。

速度(Tempo)的練習

動作的速度改變,會有不同感覺的表現。速度快慢給人的感覺是多元化的,如中板是均衡的、單調呆板,快的速度給人活潑、有力、急燥、危險的感覺,慢的速度卻有高貴而柔和與沮喪失望的感覺。

【範例】:

1∼8拍:自然走步開始一拍一動。

9∼16拍:較1∼8拍速度快些,愈來愈快,甚至最後到奔跑的狀態。也可用對比的方式,例如:最快與最慢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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